第三章

進化論想像中的機制

新達爾文主義的模式——我們姑且把它叫成進化論的“主流”——依然爭辯說,生命是經過兩個自然的機制逐步進化的:“自然選擇”和“突變”。該理論的基本主張是:自然選擇和突變是兩個互補的機制。進化變異的起因,是生物基因結構的隨機突變。引起突變的特性,通過自然選擇的體制而選擇,從而使生物逐步得到進化。

當我們進一步探索這個聽起來非常合理的理論時,就會發現實際上根本不存在像進化這樣的事情。根本沒有自然選擇和突變的說法——不同的物種相互地轉變,它們的主張是毫無根據的。

自然選擇

在自然的變遷過程中,“自然選擇”已為達爾文之前的生物學家所熟知;他們將它定義為:“物種不受破壞而保持穩定機制”的一個自然過程。達爾文是第一個提出這一主張的人,即自然選擇的過程具有進化的力量,並且在此基礎上樹起自己的全部理論。他的書名就表明,自然選擇是達爾文理論的基礎:《物種起源:自然選擇的途經》

但是,從達爾文時期起,沒有一個證據顯示,自然選擇引起了生物的逐步進化。英國著名的進化論者、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高級古生物學家科林•派特森強調,從來沒有觀察到自然選擇,會有力量引起生物的進化:

“沒有人曾通過自然選擇的機制生產出一個物種;也沒有人曾經接近過這一機制,而新達爾文主義目前的爭論就關乎這個問題。”13

自然選擇的觀點認為,那些更加適合於它們棲息地的自然條件的生物,將會繁衍後代並存活下來,而不適合的生物將會消失。例如鹿群,在其他野生動物的威脅下,那些跑得快的鹿,就自然地存活下來。這是真的。但是,不論這個過程延續多長,它將不可能把那些鹿轉變成另一個生物物種;鹿總是鹿。

當我們看了進化論者證明自然選擇的一些例子後,就會很容易地發現:這一切不過是企圖蒙蔽我們眼睛的把戲。

“工業飛蛾”

工業飛蛾, industrial revolution butterfly

工業黑症當然不是進化的例子;因為,期間沒有出現新的飛蛾物種。選擇只存在於已有的差異之中。而且,這種經典的黑症故事是騙人的。上面是教科書中使用的圖片(畫出的仿真照片)。實際上,這是進化論者粘貼或釘在樹身上的死飛蛾的標本。左圖,工業前期的淺色飛蛾;右圖,工業革命後期的深色飛蛾。

1986年,道格拉斯•傅圖馬出版了《進化生物學》一書,該書被當成對進化論最佳解釋的資料之一——通過自然選擇而形成的進化論。就此,他提出了最著名的例子:飛蛾的顏色,在英國工業革命期間變黑了。並非只是在傅圖馬的書中有這樣的故事,關於“黑色革命”的故事,幾乎在所有進化論者的書中都可以找到。故事基於英國唯物論者、生物學家伯納得•凱特維爾(Bernard Kettlewell)在20世紀50年代的一系列試驗。我們可以簡述如下:

根據記載,英國工業革命開始時,曼徹斯特附近樹木的樹皮是淺色的。而棲息於這些樹上的那些黑色飛蛾,很容易被捕食它們的鳥類所發現,所以,飛蛾幾乎沒了存活的機會。50年後,由於工業污染,林地中的青苔枯死,樹皮變黑;可是這一次,棲息在樹上的淺色飛蛾,卻成了鳥類的獵物。結果,淺色的飛蛾逐步減少,而深色的飛蛾開始增加——就因為不易看見。於是,進化論者把飛蛾當作他們理論的重大證據。另一方面,他們躲在窗簾後面聊以自慰,就憑淺色飛蛾何以變成深色飛蛾這樣的變化。這怎能成為進化論學說中“自然選擇”理論的重要證據呢?甚至在這個事實中,根本沒有進化的形式,因為根本沒有新的飛蛾物種的出現。

但顯而易見的是,這種情形決不可能作為進化論的證據;因為,自然選擇不可能生出原前並不存在的一個新的形態。早在英國工業革命出現以前,深色飛蛾就生存在淺色飛蛾當中。只是飛蛾存活的比率,隨著飛蛾總量的不同在變化。飛蛾也沒有獲得可以引起“物種變化”的新的特徵或器官。例如,為了讓一隻蛾變成另一生物物種,鳥的身上就必須增加新的基因,也就是說,必須給鳥輸入完整、單一的遺傳程式,以便包括鳥的物理特性在內的資訊。

簡而言之, 與進化論者所想像的理論相反,自然選擇不可能具有使生物產生新的器官組織,或者從一個物種轉變成另一物種的特性。

從達爾文時代至今, 進化論者所提供的最大“證據”,也只有這個工業革命“黑症”的故事。

自然選擇能夠解釋複雜性嗎?

自然選擇的假想無助於進化論。因為,這種假想永遠不能增加或者改進一個物種的遺傳信息,任何時候也不能把一個物種轉變成另一物種:海星轉成魚,魚轉成青蛙,青蛙轉成鱷魚,或是鱷魚轉成鳥。跳躍的進化學說最強烈的擁護者古爾德,提及自然選擇時面臨這樣的僵局:

“達爾文學說的本質,可以用一個簡單的短語來說明:‘自然選擇是完成進化轉變的創造性力量。’誰都不會否認,自然選擇在淘汰不適者時將扮演負面角色。達爾文的理論也要求‘創建適者’。”16

在自然選擇的問題上,進化論者利用的誤導方法之一,是他們作為有意識的陰謀者,才努力提出這個機制的。但是,自然選擇沒有意識。它沒有區分何為有利、何為有害於生物的意識。但是,自然選擇本身是沒有意識的,也根本沒有能夠決定生物好壞的意志。其結果是,自然選擇不能解釋生物系統和器官所具有的“不簡化的複雜性”的特徵。這些系統和器官,由許多部件的相互合作組成,甚至這些部件的任何一項一旦丟失或有缺陷,它們就將無用。(例如,人的眼睛就不能簡化,除非其全部元件同時存在,否則眼睛將不起任何作用。)

自然選擇, natural_selection

像飛蛾那樣的自然選擇,適應於某一物種內部弱勢個體的淘汰。這是使已有物種不致退化的保守力量。除此之外, 它沒有能力把一個物種轉變為另一物種。

所以,將所有部件組合到一起的意志,應該能夠預估未來,並瞄準在最後階段將得到的好處。由於自然選擇本身沒有意識和意志,從而它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達爾文對這個同樣毀壞進化論之基礎的事實,也表示擔憂:“如果能夠論證任何複雜器官的存在,即不可能經過大量、連續、輕微的修正形成複雜的器官,那麽,我的理論將絕對失敗。”17

自然選擇僅僅挑選某一物種內具有損傷、虛弱、不適特徵的個體,它不能產生新的物種、新的遺傳信息或器官。就是說,它不能進化任何物種。達爾文接受這個現實:“自然選擇在不發生有利變異時,將不起任何作用。”18 這就是為什麽新達爾文學說,在自然選擇理論之後,又被迫提出接近自然選擇的“有利變異因素”的突變之概念的原因。然而,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突變只能是“有害變異的因素”。

突 變

突變被定義為:發生在DNA分子裏的破裂或替換;DNA分子存在于有生物的細胞核中,它保存所有的遺傳信息。這些破裂和替換是外部作用的結果,如輻射或化學反應。每一突變是一次要麽破壞組成DNA的核苷,要麽改變其位置的“意外事故”。多數時間,突變造成的破壞與改變,大得使細胞不能再修復它們。

進化論學家一再隱瞞的突變,決不是一根把生物轉變得更為先進、更為完美的魔杖。突變的直接作用是有害的。突變作用下的變化,看起來只能像人們在廣島、長崎和切爾諾貝利的遭遇:死亡、殘疾和畸形……。

這個原因非常簡單:DNA是一個具有複雜結構的分子,而隨機效應只能破壞這個結構。美國遺傳學家B.G.苒甘納森(B.G..Ranganathan)說:

“第一,自然界中真正的突變是罕見的;第二,大多數突變是有害的,因為它們是隨意的,而不是基因序列結構的改變;高度序列中的隨意變更,使事情更糟糕,而非更好。例如,地震會震撼建築物有序的結構,建築框架會隨意改變,但這並非改進。”19

好不足奇的是,迄今為止,人們還沒有觀察到突變的實例。全部突變已被證明是有害的。為調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過的核武器可能引起的突變,而成立的“原子輻射的遺傳效應委員會”所準備的調查報告中談到了突變。進化論者沃倫•威衛就此評論道:

“很多人得知突變了的基因有害的說法後,都會感到迷惑。因為突變是進化過程的必要部分。向更高級形式的生命進化時,怎樣才能產生好的效果——從實際上導致傷害的突變中?”20

為證明“有利變異”而付出的每一次努力都失敗了。數十年來,進化論者利用果蠅進行了很多實驗;因為這些昆蟲繁殖迅速,所以,突變也能迅速顯露。在這些果蠅一代一代的突變過程中,依然沒有發現有利變異。進化論者、遺傳學家戈登•泰勒這樣寫道:

“這是個頗具戲劇性,但又不能回避的事實:50多年來,在全世界範圍內,對繁殖出來的蠅類所作的數千次試驗表明,從未出現一種獨特的新的物種,甚至連一種新的酶都沒有出現。”21

另一個研究者,邁克爾•彼特曼(Michael Pitman)對果蠅實驗的失敗,作了如此評論:

“摩爾根、金氏密茲、穆勒及別的遺傳學家,依靠化學和輻射的方式,使一代代的果蠅置身于熱、冷、亮、黑的極端條件下。所有形式的突變,其實是細小或肯定有害的突變業已產生。是人為的進化嗎?可惜不是:遺傳學家所繁殖的怪物,很少能在飼養的瓶子之外存活。實際上,經突變繁殖的果蠅,面臨的不外乎是死亡或不育,或是回歸到野生果蠅中去。”22

左圖:正常的果蠅

fly, mutation, 突 變
突 變

左圖:正常的果蠅
右圖:輻射導致的突變,使腦部長出腿子的果蠅。
下圖: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中受害的小孩:突變對人體災難性的影響。

人類的情況與此相同。在人類身上發現的全部突變都是有害的。在這一問題上,進化論者拋出了一種煙幕,甚至企圖把這種有害的變異作為“進化的證據”。在醫學書中列舉的“突變例子”說明,發生在人身上的所有變異,均導致體格缺陷、先天愚型、特瓦綜合症、白化病、侏儒症或癌症等。在進化論者的課本中,把這些突變當成“進化機制奏效”的例子。無疑,使人殘疾或得病的過程,不可能是“一種進化機制”——進化論者聲稱要創造的適合生存的較好形式。

概括而言,不能支持進化論者所聲稱的突變的三個主要原因是:

1、突變的直接作用是有害的:因為它們是隨意發生的,所以它們幾乎總是損壞經歷突變的生物體。理智告訴我們,任何一種完美、複雜的結構,在無意識的干預下不可能改進,相反,只會削弱它。的確,還沒有發現“有利變異”。

2、突變沒有給生物體的DNA添加新的資訊:組成遺傳信息的粒子從原位置分裂出來後,要麽損壞,要麽移到DNA的其他位置。突變不能使生命體獲得新的器官或特性;它們只能引起畸變,如在背上長出一條腿,或從腹部生出一隻耳朵。

3、為了把突變轉移給後代,它必須在生物體的再生細胞裏進行:身體的任一細胞或器官所發生的變異,都不能傳給下一代。例如,人的眼睛因輻射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變化,將不會傳給後代。

簡而言之,生物的逐步進化是不可能的;因為,自然界中不存在引起它們逐步進化的機制。同時,地質記錄證明,這個不實際的假想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笔记

13 Colin Patterson, "Cladistics", Interview with Brian Leek, Peter Franz, March 4, 1982, BBC.

14 Jonathan Wells, Icons of Evolution: Science or Myth? Why Much of What We Teach About Evolution is Wrong, Regnery Publishing, 2000, p. 141-151

15 Jerry Coyne, "Not Black and White", a review of Michael Majerus's Melanism: Evolution in Action, Nature, 396 (1988), p. 35-36

16 Stephen Jay Gould, "The Return of Hopeful Monsters", Natural History, Vol 86, July- August 1977, p. 28.

17 Charles Darwin, The Origin of Species: Afacsimile of the First E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 189.

18 Ibid, p. 177.

19 B. G. Ranganathan, Origins?, Pennsylvania: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8.

20 Warren Weaver, "Genetic Effects of Atomic Radiation", Science, Vol 123, June 29, 1956, p. 1159.

21 Gordon R. Taylor, The Great Evolution Mystery,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3, p. 48.

22 Michael Pitman, Adam and Evolution, London: River Publishing, 1984, p. 70.